在氣體滅火裝置“大家族”里,探火管滅火裝置與柜式、懸掛式和管網氣體滅火裝置都是深受歡迎的產品。由于探火管非常適合應用于單個精密儀大幅度降低工程的造價,也可降低每次滅火的費用,并且不會對人員造成任何傷害。所以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制藥、計算機、通訊、配電間、風力發電機組、鐵路機車、鐵路養護工具車、船舶、銀行、檔案、文物等各種電氣箱、控制箱、配電盒、文件柜和電纜夾層等靜止、移動場所。
探火管利用自身儲壓,依靠一根經充壓的火探管及一套火探瓶組就能快速、準確、有效地探測及撲滅火源,集報警和滅火于一體,無需任何電源、煙(溫)感探測器,無需復雜的設備及管線,純機械自動控制和啟動,就能將火患撲滅在起初階段。探火管與傳統氣體滅火系統相比,主要是把對整個防護區的全淹沒滅火改為針對防護區內設備內部的局部全淹沒滅火。
基于探火管滅火裝置的特性,為使其發揮滅火效能,對探火管的保護數量和管道布置都有明確的規范。
現時執行的《探火管滅火裝置技術規程》 CECS 345:2013規定:1套直接式探火管滅火裝置保護的防護區或保護對象不宜大于6個;1個防護區設置的間接式探火管滅火裝置不應超過4套,并能同時啟動,其動作響應時差不應大于2S。因此,在設計探火管滅火裝置方案時,需注意每個被保護對象體積不要超規范要求。
在探火管滅火裝置中,柔性探火管(又稱火探管)伸入機器內部,起到探測和撲滅火情的作用。所以,探火管在布置方面也是有講究的。根據規范,探火管宜布置在保護對象的正上方,且距離不應大于600mm。當探火管布置在保護對象的側方或下方時,其距離不應大于160mm。探火管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其外徑的15倍,探火管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1.0m。
此外,因為探火管滅火裝置充裝的滅火劑一般是七氟丙烷或二氧化碳,這兩種滅火劑都比空氣重,所以在布管時,是從儀器上方開始布管,再根據儀器內部情況,往下將管道布置在容易發生火情的地方。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探火管滅火裝置可進行全淹沒滅火和局部應用滅火,但由于儀器結構與建筑物不同,存在開孔的情況,所以在設計探火管滅火裝置方案前,要確保防護區應有實際的底面,而且底面不能關閉的開口面積不應大于總內表面積的1%。如果出現開口過大的情況,就要對開口進行封堵。
總的來說,探火管滅火裝置非常適用于機柜和各種儀器、機器,但在進行方案設計時,要以相關規范為依據,并根據防護區情況做好布管預設。